广西租房合同纠纷的举证方法
遂昌法律咨询
2025-04-28
在广西租房合同纠纷中,举证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环节。当事人应根据具体争议内容,收集和提供以下证据:首先,原租赁合同或有关租赁协议最为关键,它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如果有电子合同,可通过相应平台获取合同副本;若涉及线下签署的纸质合同,当事人可要求对方提供合同原件,或通过公证机关进行证明。其次,支付租金的相关凭证,如银行转账记录、现金收据等,可以用以证明租客已按约定支付租金,避免因房东否认而影响权益。此外,房屋交付或使用的情况也需加以证明,当事人可通过拍摄入住时的照片或视频,留存房屋状况凭证,以防止房东无故要求赔偿。同时,在租赁期间若发生房屋损坏,应及时记录并与房东沟通,保存维修请求和相关费用凭证。对于涉及解除合同的纠纷,当事人需保留一方单方面解约的通知书或法院的判决书。建议当事人在日常生活中主动保存所有可能作为证据的材料,并在确实无法自行解决争议时,及时咨询专业律师获取针对性的帮助。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条,当事人对租赁物的有关情况有争议的,可以要求出租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个人提供情况说明。第七百零四条,房地产除外的其他可移动物,自租赁合同成立时交付租用物至债务履行完成或按法律规定解除合同之日收回租赁物为止。
上一篇:欠钱跑了法院怎么处理最有效
下一篇:暂无 了